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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股東常會董事候選人提名應檢附文件

1.本公司依公司法第192-1條及證券交易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111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

2.受理期間自111年3月28日9:00起至111年4月7日17:00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受理提出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式》;受理處所: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0449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96號),逾期恕不受理。

3.股東提名候選人應檢附之資料,請依董事或獨立董事下載本公司以下文件格式。

111年提名股東基本資料表

111年董事候選人提名應附文件

111年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應附文件

重要公告聲明

本公司接獲民眾反應,疑似有不明人士在社群媒體冒用本公司之子公司「雲嘉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名義進行疑似投資詐騙行為。本公司在此嚴正聲明,本公司及子公司從未以自行名義或授權任何第三方進行相關投資活動,請所有投資人務必提高警覺,切勿輕信!如果您接獲以本公司或子公司名義發出之投資資訊,建議直接向當地警察機關舉報,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