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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情形

本公司於112年4月18日第452次董事會通過聘任 余曉芸協理 專任公司治理主管,持續監督公司治理單位運作,相關事務至少包括下列內容:

  1.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2.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3. 協助董事會就任及持續進修。
  4. 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5. 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6. 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
  7. 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
  8.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