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經營與道德行為
為建立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以發展良好健全之商業運作模式,作為經營的根基,本公司依據法令及現行規範制訂「誠信經營守則」及「道德行為準則」,其製定及修正皆經由董事會核准通過。
本公司於103年5月即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道德行為準則」與「誠信經營守則」,施行期間歷經修訂,最新版於109年11月11日董事會通過。於公司內外網站均有公佈上述規章,並於每次修訂後立即予以更新。公司並於對外合約中敘明違反本公司誠信經營之政策時之處理方式,以積極展現公司對「道德行為準則」及「誠信經營守則」之承諾。
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兼)職單位:
本公司由總管理處負責企業社會責任及誠信經營等相關議題的規劃推動與監督,至少一年一次以上,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
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
- 110年3月全體董事與高階管理層簽署「遵循誠信經營政策聲明書」,聲明願遵循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及主管機關誠信經營相關法令,並承諾積極落實誠信經營政策(全體董事簽署比率達100%)。111年董事會屆期改選後,112年已完成所有新進董事與高階管理層簽署「遵循誠信經營政策聲明書」(全體董事簽署比率達100%)。
- 於第458次董事會(112年12月15日)由推動誠信經營單位向董事會報告本年度誠信經營推動狀況。
推動誠信經營具體作法及規範:
本公司為防範不誠信行為,落實「誠信經營守則」,另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與行為指南」, 內容中對各營業行為應具之誠信作為均有明確規範,亦包含有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此外,除上述規章外,本公司亦於工作規則、相關作業辦法中加強宣導與要求誠信經營。並藉由內部佈達及教育訓練、強化作業規範等,針對企業團全體員工進行誠信經營的推廣與深化。109年起持續貫徹誠信經營理念,要求供應商簽署廉潔承諾書及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承諾書,111年起更將誠信經營及反貪腐教育訓練的宣導課程提供給重要供應商,強調及深化嘉新企業團誠信經營及廉潔採購之經營原則。
誠信經營教育訓練:
為落實誠信經營政策,積極防範不誠信之行為,本公司已制定相關政策,並推動誠信經營之員工教育訓練。112年誠信經營相關教育訓練推動情形:
誠信經營員工教育訓練課程
| 112年舉辦多場實體暨線上誠信經營員工教育訓練課程:10/5、10/13、10/17、10/23、11/24、12/1、以及11/25-12/12期間觀看誠信經營線上課程。由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提供專業師資,講授誠信經營守則之重要規範(包含聯合國反貪腐公約、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等)、以及職場誠信與法律責任、違反誠信經營守則之案例探討、內線交易防範及實務案例分享等專題,企業團員工參加人數共計219人,修習誠信經營課程時數共計2小時。企業團台灣全體員工本年度受訓普及率達:100%(含新進員工),未來將在企業團內持續推動誠信經營教育訓練。 |
供應商誠信經營課程
| 112年邀請供應商及合作夥伴參加誠信經營之供應商教育課程(期間:112年11月至12月),計18家供應商參加,參與人數達59人。課程時間2小時。 |
新進員工教育訓練及宣導 | 1.「防範內線交易宣導課程」:參與同仁為企業團新進員工。 112年舉辦新進員工「防範內線交易宣導課程」:5/10 計7人、8/25 計5人、9/15 計7人,共計19人。新進員工普及率達100%。 2. 安排新進員工參與企業團年度誠信經營員工教育訓練課程:人數計入年度誠信經營員工教育訓練課程。 |
防範內線交易法令教育宣導:
本公司訂有「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於每季至少一次對現任內部人宣導有關內部人持股事前及事後變動申報相關注意情事;每月以電子郵件方式對該作業程序及相關法令適時提供教育宣導。
對新任董事及獨立董事於上任後提供法規宣導手冊,於其就任起五日內簽署確知內部人相關法令聲明書,其中董事及獨立董事之聲明書影本於就任之日起十日內函送臺灣證券交易所,並留存備查。
為維護股東權益,落實股東平等對待,修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並經111年5月3日444次董事會通過,內容並要求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 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另,為增進重大訊息之及時性、正確性及完整性,亦 增修「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重申上開之規定,並經111年12月14日449次董事會通過。
為使公司內部同仁以及企業團其他公司管理階層,能對防範內線交易相關法令規範有更深入的瞭解,舉辦「防範內線交易宣導課程」及「誠信經營訓練課程」,內容中亦涵蓋違反誠信-內線交易案例及員工內線交易防範方法之宣導,人數統計詳見上表。課程結束後並將簡報檔案置於內部員工系統,提供給同仁查閱參考。
檢舉制度
為建立良好公司治理,杜絕公司經營上存有舞弊、行賄、收賄等情事,或違反公司規章辦法、違背法律、法規之行為,本公司依「誠信經營守則」訂製「檢舉作業要點」,適用本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內部及外部相關之利害關係人。
檢舉管道及方式
1. 電話檢舉
為避免口頭溝通有所疏漏或誤解而影響案件受理與調查,本公司得視狀況對檢舉通話內容進行錄音保存,並善盡保密之則避免內容外洩。檢舉電話:+886-2-2551-2317
2. 具函檢舉
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96號 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稽核室主管 收。
3. 電郵檢舉
以電子郵件(chcgroup.audit@gmail.com)寄送時,請注意附件應加密處理避免檢舉資料曝光。
※112年無收到任何內、外部的違規檢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