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稅務政策
為因應稅務治理之國際趨勢,貫徹稅務法規遵循,落實企業永續發展、風險控管、提升股東價值,及善盡本公司社會責任,於2023年訂定《稅務政策及管理辦法》,明定董事會為稅務管理之最高決策與監督單位,負責稅務治理政策之核定,確保稅務治理政策有效運行;財務單位為稅務管理單位,辦理各類稅務事項時,應分層負責並經適當之核准,並視議題之重大性不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承諾作為誠實的納稅義務人,秉持之稅務政策如下:
▶ 法令遵循
充分了解及遵循本國及當地稅務法規及其立法精神,正確計算稅負、誠實申報並於法定期限內完納稅負,善盡納稅義務人之社會責任。
▶ 關係人交易
遵循本國及當地稅務法規暨參考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公布的移轉訂價準則,俾使關係人交易符合常規及移轉訂價法令規範 。
▶ 合理架構
企業架構合乎商業實質、交易符合合理商業目的,不以降低稅負為主要及單一目的進行架構或交易安排。
▶ 資訊透明
稅務揭露應遵循相關規定及準則要求處理,定期於公開管道揭露稅務相關資訊,確保資訊公開透明。
▶ 誠信溝通
建立與稅捐稽徵機關互信尊重及誠實溝通之聯繫,適時進行稅務議題溝通及釋疑,並維持和諧良好關係。
▶ 風險評估
重大交易及決策皆遵循相關法令,並審慎評估稅務相關風險及影響。
▶ 人才培育
培養並提升稅務人才之專業能力,以利隨時掌握稅務法規變化並評估影響,並快速擬定因應的決策。
註:不以避稅為目的,使用避稅天堂或進行租稅規劃;亦不將創造的利潤轉移至我國所得稅法定義之境外低稅負國家或地區。
嘉新企業團近二年稅務資訊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 2023年 | 2022年 |
稅前淨利(損) | 82,767 | (121,302) |
所得稅費用(利益) | (13,271) | 52,584 |
有效稅率(%) | -16.03% | -43.35% |
支付所得稅 | 119,707 | 39,706 |
現金稅率(%) | 144.63% | -32.73% |
- 註:相關資訊請參閱嘉新水泥202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嘉新企業團2023年地區別稅務資訊
單位:新台幣仟元
租稅管轄區 | 稅前淨利(損) | 所得稅費用(利益) | 支付所得稅 | 有效稅率(%) |
台灣 | 264,745 | (18,061) | 21,078 | -6.82% |
日本 | (150,229) | (5) | 0 | 0% |
開曼群島 | 16,470 | 0 | 0 | 0% |
新加坡 | (1,935) | 0 | 0 | 0% |
巴拿馬 | 14,969 | 0 | 0 | 0% |
中國 | (61,253) | 4,795 | 98,629 | -7.83% |